宁德市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2007年度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2006年11月10至11月30之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n),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相片必须上传),申报表中考区为“福建”,考点为“宁德”,信息提交后打印《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在单位审查盖章,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携带 医 学教育网 整理 有关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报名点审查并现场确认后缴纳报考费。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由县(市、区)卫生局、人事局职改办商定,地点在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市闽东医院、市医院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该单位人事科确定;市直其他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地点在宁德市卫生局职改办。
(二)报名条件: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报名参加药学、护理、其他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中专以上学历;2005年之后(含2005年)的大专学历毕业生,须先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
⑵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五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二年;2004年之前(含2004年)的大专学历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
④研究生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⑶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初级专业人员应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⑷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⑷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⑸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⑹凡申报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和学位。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底前。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在规定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凡到社区服务机构工作满2年的医师、护师,经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后,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⑴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⑵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⑶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⑷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⑸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由本人按规定自行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报名点报名,审核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报名信息表;
⑶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
⑷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中级、初级(师)资格考试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师)、初级(士)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专业代码为024至088之间(含024和088)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申报护理专业中级、初级(师)的人员还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3.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4.中、初级考试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报名信息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
5、2001年以后取得的在职高等教育学历,须提交网上学历证书,登录中国高等教育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学历查询栏目下载打印。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 医学教育网 整理 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五)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下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在异地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申报表档案号档中应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
(七)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初级资格增加病案信息技术专业(代码012、025),中级资格增加全科医科(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中级资格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八)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九)考试收费:中级每人每门70元,初级每人每门50元。
二、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标准化试卷)。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6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7日 14:00-16:00
三、注意事项
1、2006年参加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今年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原档案号。
2、考试教材在报名时征订,教材领取时间大致定于2006年2月。
3、2006年4月下旬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