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考发[2006]25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卫生局卫生考点办公室、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交发[2006]第16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58个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考务操作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
全省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卫生部门和省直分别设立考点,负责考试的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试卷管理、考场安排、考试实施等考务工作。
其他各专业的考务工作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
三、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从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七、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九、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十一、考试报名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2007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入卫生人才评价管理平台的个人报名入口,注册用户,并以该用户登录。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上传数码报名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生成并打印带有报考信息和考生报名照片的报名表,并将注册用户名写在报名表的报名序号后的空白地方,便于考试机构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检索。
由于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各市卫生考点负责,考生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时,要选择各自所在市卫生考点,如[石家庄卫生]考点。其余初级和中级各专业的要选择各自所在市考点,如:[石家庄]考点。
确有困难不能在网上填报个人申报资料的考生,可按要求填写《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不再粘贴照片。考生本人到考试报名机构由考试机构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同时现场摄取照片。
(2)自2006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考点、报名点接受个人和单位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收费工作。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报名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对审核合格的考生的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责任到人,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驻石家庄市的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人事处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对网上填报的考试申报表所填内容及上传的考生报名照片核实后审核人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上审核人也要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确认、缴费。报考初级(士)护理学专业(003)的考生,持由本单位人事处来自医学 教育网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现场照相、报名。其余各市均按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上传的报名数码照片要符合要求,即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符合要求的,必须本人到考试机构报名,考试机构可使用摄像头现场照相、数码相机照相剪裁等方式现场采集上传考生照片。
(3)2006年12月31日前各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将审核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上传提交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十二、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基础知识5月26日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7日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考生参考时应携带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橡皮。
十三、各地人事、卫生部门要互相配合,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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