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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届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统考工作的通知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粤卫办函〔2006〕385号
各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的通知》(粤卫〔2003〕355号)精神,中职学历教育实行免试入学,学生参加毕业统考,考试合格者发给中职学历毕业证书,作为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为了做好有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对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卫生厅联合下达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经各市卫生局核准招生,2004、2005年入学的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毕业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承担。
二、请各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统考方案(由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另行下发)要求,做好考前辅导和统考组织工作。
三、为做好考试命题、试卷发放等准备工作,各校务必将2007届(春、秋季)毕业生参加统考人数汇总表于9月15日前报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04号 广州卫生学校综合楼13楼。邮编:510180;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电话(传真):020-88900787)。
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