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2006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06〕104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管理,根据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为174人(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不合格的为80人(不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现将审核合格人员参加专业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事下:
一、考试时间:2006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南京医科大学1号教学楼(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请各市卫生局于11月6-7日到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核办公室(南京市汉中路136号六楼,江苏省口腔医院医务科)统一领取《准考证》。请驻宁省直单位通知参考人员直接到考核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审核合格的人员,每人需交纳审核考试费300元。
审核合格并具有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员免考。
联系电话:025-86662943,联系人:杨建荣 沈鸽兰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