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事司司长王环增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记者问
记者:听说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请问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考试?
王:卫生专业岗位属于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众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也是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行业。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卫生事业单位要“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卫生行业要按照全国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社会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要求,坚持“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加快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逐步实现人才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应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逐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客观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系。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制,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全国专业技术性强的行业,如律师、财会、统计、计算机等行业已经建立了资格考试制度,有近一半以上省市的卫生行业也实施了资格考试制度。天津市和解放军卫生系统实施资格考试已5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各地自行考试缺乏全国统一标准,不能代表国家的资格水平。根据三部对卫生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卫技人员的行业管理,实施资格考试是必要的。总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职称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称改革是推行聘用制的必要前提,而聘用制又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记者:今年考试的对象是哪些人?
王:根据人事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今年的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卫技中级资格考试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背景:①取得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满7年;②取得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满6年;③取得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满4年;④取得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两年;⑤取得医学博士学位者。由于医师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考试并轨,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即获得医师资格。除临床医师外,参加预防医学、药、护、技专业师级及士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背景,参照对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的要求。在本考试之前按国家规定已取得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资格继续有效。
记者:刚才您说全国已有近一半的省市已经采取了以考代评的方式认定初、中级资格。这次卫生部组织的考试与以往省市的考试有何不同?
王:从今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将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由国家专业技术考试资格委员会统一确定资格标准。以命题为例,卫生部为这次考试组织了全国500多名医学专家,先后动用2000多名专业人员参与此次考试命题、编写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工作。命题、大纲及指南经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又通过全国著名专家的论证,能代表国家水平,不久将印发。凡通过考试的考生,将获得人事部、卫生部两部用印的资格证书,代表相应级别的国家级水平,是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其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记者:考试如何组织?
王:卫生部和人事部共同领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部门成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人事司。具体考务工作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各地考试工作由省级卫生和人事行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军队系统使用全国统一的考卷,由军队系统组织考试。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考试的时间、内容。
王: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自2001年起,卫生专业初、中级资格不再进行评审,在单位业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通过“以考代评”方式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今年的考试因有关文件下发较晚,为便于考生复习备考,初级资格考试定在11月24~25日两天,中级资格考试定在12月1~2日两天。考试分4个科目进行:各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部分,分别在4个半天进行。4个科目间的内容可以有交叉。考试用“人机对话”与纸笔两种方式进行,试题相同,提倡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中级资格考试与初级考试在考卷设置上有些不同,初级资格考到二级学科,中级资格考试的前三个科目考到有关专业的二级学科,即75%的试题为该专业的共性试题,最后一个科目考到该专业的三级学科,即25%的试题为三级学科内容。这样安排除考虑到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具有专科性质及专业发展方向,还考虑到分科过细对人才成长不利,基础知识要拓宽。正像专家们所说:“要在广泛坚实的基础上建大厦。”考试命题充分考虑到在县以下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实际,科目中的“专业实践能力”部分,考卷仍以二级学科的内容,为基层工作的同志单独组卷。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具有计算机教学设备的高考定点学校或高等院校。
记者:今年是首次全国开考,会不会很难通过?
王:试题难度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与相应级别应有的水平。不管是初级还是中级考试,各专业委员会专家都注意到命题的普遍性、共同性,尺度掌握在该级别的合格水平,而不是优秀水平。为了方便应试者复习考试,各专业已由专家编写了考试大纲与考试指南。另外,为了使应考者能适应首次考试,每个专业特选出部分示范题,编成习题集,供考生复习时参考。相信看过大纲、指南和示范题后,专业人员心里也就有底了。我们在组卷和定专业时也充分考虑了卫生发展的重点领域,并首次在全国设立了全科医学专业职称系列。在基层从事全科性质工作的人员,也可报考全科专业。
记者:建立考试制度以后,是否意味着今后不再评职称了?
王:不完全是这样。今后卫生专业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只能通过考试获得;副高级资格通过考评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答辩,由评定委员会进行评议,通过后即获得高级资格。这次职称改革与以往不同的是,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获得采取“以考代评”的方式。同时,加强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管理,在各省(区、市)职称改革小组的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分专业组建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或评委库),经卫生部审批,报人事部备案后成立。各地和中央各部门不具备组建高级评委会的专业,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由卫生部高级评委会评审。
记者: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些名词: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它们的含义一样吗?如果不一样,请问是什么关系?
王:这确实是一个较易混淆的问题。从字面上讲,职称的意思是职务的名称。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一个人评上了职称,就意味着他即受聘了相应的职务,可以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因此,职称成了千军万马争相通过的独木桥,成了享受待遇的最硬的条件。人事部门为了控制职称的膨胀,不得不采取指标控制的办法,于是职称的数量指标也成了职称管理部门权力的象征之一和部分单位人事部门最关心、最难平衡的大问题。职改后,原来意义上的职称不存在了。通过考试获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通过考评和评审得到的副高、正高级资格统称为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有该层次职务所要求的水平与能力,是对其专业水平与能力的认可与评价,是受聘担任相应职务的必备条件,但不与任何待遇挂钩。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数量是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结构比例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的。受聘担任某一岗位职务的人,即享受相应的待遇。换言之,职务与待遇相关,资格只是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职称改革后,资格的获得不再受指标控制,获得资格的人员会超过职务(岗位)数量,这样就可以使具备条件的人公平、合理、及时地获得社会认可(获得相应资格)。加之所获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这就更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和人才价值的实现。
记者:考试制度建立以后会不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即在某些偏远和经济落后地区,新进入队伍的人因无相应学历不能再评职称又通不过考试?
王:这是可能的。可以说,考试是一种导向。卫生专业是关系人民健康与生命的事业,我们考试的目的也是要严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入口”,对人民健康负责。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从中央到地方的文件都反复强调严禁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但却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职业准入缺乏有效控制。部分基层和边远地区卫技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人员数量不够,而是质量不高。随着医学教育发展,以及城市支援农村、东部支援西部各项工作的启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卫生人力状况将会逐步改善。这些地区原来已在卫生岗位上工作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中青年人员不能再靠过去的评审办法来获得资格,而应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努力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虑到全国卫生队伍建设存在着地区、单位间的差异和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在2005年以前,部分地区可以在国家统一合格标准线下制定本地区的合格标准。也就是说,在2005年以前,会存在国家、地方两个合格标准并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