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2月22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地点、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2月24日—3月1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2月24日--28日确认的单位:南宁市区范围内各民营、个体医疗机构考生。
2、3月1日--3日确认的单位: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城区卫生计生局。
3、3月6日—8日确认的单位:各县卫生计生局
3月6日:隆安县、上林县卫生计生局;
3月7日:横县、马山县卫生计生局;
3月8日:宾阳县卫生计生局;
5、3月9日:各单位补送材料。
6、3月10日: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二、现场审核地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三、现场审核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在空白处盖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以下证件: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
(2)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
(3)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
(4)护照(外籍考生)。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1)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省外中专学历,需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跨省招生计划或毕业生验印表。
4.免冠小二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5.试用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3)1份
注:2016年毕业的考生试用起止时间按实际试用时间填写,同时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4)。
6.所在试用机构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7.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注: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8.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医务室(所)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卫生监督部门核发的工作牌(或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请各单位将报考执业医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三类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类别分开整理,便于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