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卫生局公布了 关于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了具体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说明
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3〕8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3〕115号)、《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职办〔2013〕118号)规定执行,其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及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河池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原则上,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所有考试人员报名材料,于2017年2月9日至19日,统一拿到河池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三、其他事项
(一)现场确认时,除了按桂卫人发〔2017〕3号文件规定需交的各种报名材料外,还需交《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二)其他事项按桂卫人发〔2017〕3号文件执行。
(三)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778-2281193公共邮箱:ntntn@126.com
联系人:陆星宇联系电话:15007883789
黄红联系电话:18077886075
附件:1.2017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2.关于2017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3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等文件的通知(桂卫职办〔2013〕23号,转发桂职办〔2013〕88号、桂职办〔2013〕115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关于转发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桂卫职办〔2013〕24号,转发桂职办〔2013〕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