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计局(社会事务局、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为了加强美容主诊医师管理,规范美容主诊医师备案,根据省卫计委《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函〔2017〕57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办事指南》(试行),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各区卫计行政部门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办理依据:
一、《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卫生部令第19号)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对象:具备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医学美容,口腔专业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第一执业地点为该机构的执业医师。
办理时限:
医疗机构实时网上备案,《医师执业证》备注时间为提交资料并核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医疗机构核定:设置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对本医疗机构内相关执业人员的资质进行评估,符合美容主诊医师条件的人员,医疗机构核定美容主诊医师专业。
2.网上备案:美容主诊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在广东省医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z.gdwst.gov.cn)的医疗机构管理项目下,提交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相关资料。
3.备注申请:网络提交完成后,医疗机构或医师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过医师本人签名确认的纸质材料(原件备查)提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备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验后,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登记相关信息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务服务管理局窗口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登记相关信息。
4.发证:根据申请人选择,执业证件窗口自行领取或快递寄送。
5.联系方式:
(1)市卫计局,吴文渊,2128854;
(2)香洲区卫计局,高艳华,2516756;
(3)斗门区卫计局,张月嫦,5510221;
(4)金湾区卫计局:陈爱珠,7263861;
(5)高新区卫计局:戴焓新,3633350;
(6)万山区社会事业局,王涓,223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