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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获悉,北京海淀区2016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已经确定,现搜集整理相关内容如下:
1.打印的报名成功通知单,在“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人档分离人员需由存档机构审核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加盖档案存档章(人才或职介)。
2.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请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由用人单位盖章,并按表上要求领导签字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军官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正在变更的考生,请携带变更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助理执业医师证曾做过变更的,需携带首次注册时的执业证复印件,或由首注所在地卫生局开具首次注册的时间证明。
4.考生网上上传照片须是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同时报名时需提交同版小二寸照片两张。
5.个体、私营或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须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即为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北京海淀区2016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