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市2016年公卫执业医师现场审核时间:
一、做好现场资格审核工作
(一)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报名成功通知单》提交到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审核后应及时打印通过现场审核考生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发放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上报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1)的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报名点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应核验所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内容真实性,并由核验人将核验结果在相关打印/复印件上标记、签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内容真实性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网站查询(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四)如未按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做好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江卫办〔2015〕19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的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向报名点提交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经报名点审核确认,并在相关医疗机构对相关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各报名点统一填报《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附件7),连同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未备案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6)一并报市考点办公室。
二、集中审核有关事项
今年江门考点将试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集中审核,请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分别安排1名考务人员携带手提电脑于4月18-21日(4月18日上午报到)到市卫生监督所参加集中审核;并于4月10日前将参加集中审核人员名单报市卫生监督所。集中审核期间,食宿费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交通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