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2016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考生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明原件丢失,则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明原件丢失,则需提供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学籍档案原件;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现场审核时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注:网上查询的认证报告需现场打印)或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学籍档案原件;
3、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与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4、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试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执业助理证书内的执业地点与试用期合格证明上的执业地点需一致,方可按规定进行报考(其中大专学历需注册满2年、中专学历需注册满5年;换发医师执业证书的考生需由现注册机关出具从《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打印的首次注册时间证明加盖公章);
8、2张近期白底小2寸照片,粘贴到身份证复印件页;
9、现场报名时,考生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10、考生报名相关表格(附件)。
其他事项:
1、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证件类型、民族、证件编号、出生日期、国籍、报考学历、学习形式、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年月、毕业证书编号及医师资格证书编号、医师执业证书编号等),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现场审核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可代报;
2、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的、持虚假证件进行报考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原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进行处理;
3、考试报名费
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收【2014】66号文件)规定,报考执业医师收费标准为310元/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收费标准为275元/人;
4、按照吉林考区的要求,松原地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类别、军事医学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合并至长春考点,考生报名时应选择长春考点,具体事宜请咨询长春考点。联系电话:0431-82762466(长春市医学会网站,网址:http://ccyxh.changchun.jl.cn/index.jsp);
5、按照吉林考区的要求,松原考点申请参加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户籍所在地或试用医疗机构所在地应为松原,松原考点不受理非松原地区考生报名;
6、按照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卫医函【2016】7号)文件要求,松原考点将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不良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吉卫联发【2015】33号),对开具虚假材料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4号),对以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进行处理;
7、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松原考点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从未举办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也不会委托其他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咨询电话:0438-5085711、508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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