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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19:00-21:00
回看
2月9日 16:00-18:00
回看对于报考公卫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来说了解考试的实施是很有必要的,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具体信息,医学教育网特此整理如下: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公共卫生及其相关临床医学问题的能力。
一、考试机构或组织
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通过各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考生持《医师资格实践技能准考证》应考,并根据准考证上所注携带必需物品(如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服、医用口罩、医用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磨牙等)和着装要求。考试基地设候考厅,考生在候考厅等待考试,等待考试过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考试基地设考试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每个考站。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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