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 政策解析 > 报名条件

2019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考条件陕西省的要求

2018-10-29 19:41 医学教育网
|

2019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考条件陕西省的要求,相信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不少考生存在疑问,医学教育网编辑针对该问题,搜集整理了相关报考条件,具体如下,供大家参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特别说明:

(1)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2019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考条件陕西省的要求”的文章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报考政策点击报考问答专区>>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直播公告
    秦枫 公卫执业医师-卫生毒理学 免费试听
    免费资料
    公卫医师 备考资料包
    高频考点
    报考指南
    模拟试卷
    复习经验
    立即领取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