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掌握公卫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有关考点,医学教育网编辑将“医学道德的基本原则——公卫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点”具体资料整理如下:
不伤害原则
1.培养为患者利益和健康着想的动机和意向,杜绝有意和责任伤害。
2.尽力提供最佳的诊治、护理手段,防范无意但却可知的伤害,把不可避免但可控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3.对有危险或有伤害的医护措施要进行评价,要选择利益大于危险或伤害的措施。
有利(有益)原则
1.医务人员的行为要与解除患者的痛苦有关
2.医务人员的行为可能减轻或解除患者的痛苦。
3.医务人员的行为对患者利害共存时,要使行为给患者带来最大的利益和最小的危害。
4.医院人员的行为使患者受益而不会给他人带来太大的伤害等。
尊重原则
1.平等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人格与尊严。
2.尊重患者知情同意和选择的权利,而对于缺乏或丧失知情同意和选择能力的患者,应尊重家属或监护人知情同意和选择的权利。
患者实现自主性的前提条件:
1.建立在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适量、正确且患者能够理解的信息之上。
2.患者必须有一定的自主能力,对于丧失或缺乏自主能力的患者,其自主性由家属或监护人代替。
3.患者做出决定时的情绪必须处于稳定状态。
4.患者的自主性决定必须是深思熟虑并和家属商讨过。
5.患者的自主性决定不会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发生严重冲突,否则要受到一定限制。
公正原则
1.公正地分配卫生资源。
2.公平地对待患者。
3.在医患纠纷、医护差错事故的处理中,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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