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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从事接触粉尘工作的人员-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知识点

2014-07-22 10:22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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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执业医师考试中的知识点较多,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宜从事接触粉尘工作的人员:

怀疑自己得了尘肺病,应先到原工作单位取得职业史相关证明材料,再到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该医疗卫生机构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疾病者不宜从事接触粉尘的工作:

(1)活动性肺结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

(3)慢性间质性肺病;

(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尘肺病的纤维化是不可逆的病变,目前还没有一种根治的办法。因此,已经诊断为尘肺病者,首先要立即调离粉尘作业,适当安排好工作或休养;其二,开展健身疗法,坚持体育锻炼、加强营养,以提高身体抵抗力;其三,重视心理治疗,帮助病人消除恐惧心理及麻痹大意思想。四是积极治疗合并症与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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