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 > 辅导精华

【卫生法规】考点速记10条-公卫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考点

2021-10-12 11:04 医学教育网
|

关于“【卫生法规】考点速记10条-公卫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考点”相关内容,相信参加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1.卫生法的作用:①维护社会卫生秩序;②保障公共卫生利益;③规范卫生行政行为。

2.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3.40种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7种,丙类11种。

4.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卫生机构发现下列情形的,需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①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②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③菌种丢失;④可能发生中毒事件。接到报告的卫生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卫生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艾滋病防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6.母婴保健工作——保健为中心;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结合,面向群体、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7.《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200ml,最多不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8.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①本科以上试用期满1年的;②取得助理医师证书,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的;③中专学历,工作满5年的。

9.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专科学历工作满1年。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条件:师承方式满3年或多年实践确有专长的,可参加执业或助理资格考试。

热点推荐:

【有奖征文】2021医师资格“我的医考之路”有奖征文活动>>

【考后讨论】2021年全国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后讨论区入口>> 

【调查问卷】医师笔试你觉得今年出题难不难?你考的怎么样?

以上为“【卫生法规】考点速记10条-公卫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考点”相关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更多信息请随时关注医学教育网。

执业医师考试公众号

距离2024公卫笔试考试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直播公告
    秦枫 公卫执业医师-卫生毒理学 免费试听
    免费资料
    公卫医师 备考资料包
    高频考点
    报考指南
    模拟试卷
    复习经验
    立即领取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
    您有一次专属抽奖机会
    可优惠~
    领取
    优惠
    注:具体优惠金额根据商品价格进行计算
    恭喜您获得张优惠券!
    去选课
    已存入账户 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