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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皮肤灼伤处理-公共卫生主治医师复习资料

2015-11-27 14:0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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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主治医师考试中的科目繁多,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考试中的部分内容,希望对参加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1.迅速移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碱性物质污染后冲洗时间应延长,特别注意眼及其它特殊部位如头面、手、会阴的冲洗,灼伤创面经水冲洗后,必要时进行合理的中和治疗,例如氢氟酸灼伤,经水冲洗后,需及时用钙、镁的制剂局部中和和治疗,必要时用葡萄糖酸钙动、静脉注射。

2.化学灼伤创面应彻底清创、剪去水疱、清除坏死组织。深度创面应立即或早期进行削(切)痂植皮及延迟植皮。例如黄磷灼伤后应及早切痂,防止磷吸收中毒。

3.对有些化学物灼伤,如氰化物、酚类、氯化钡、氢氟酸等在冲洗时应进行适当解毒急救处理。

4.化学灼伤合并休克时,冲洗从速、从简,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

5.积极防治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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