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重庆市发布关于开展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为让大家及时了解相关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官方通知,分享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1〕160号)精神,市卫生健康委拟于近期征选一批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进入新一届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及程序
根据渝职改办〔2021〕160号精神,市职改办本次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征选工作主要有3种方式:一是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推荐,专家人数约占60%;二是未被高评委组建单位推荐的专家,可通过社会遴选方式,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自愿申报,专家人数约占20-30%;三是由市职改办直接认定,专家人数约占10-20%。
市卫生健康委目前组建了全市卫生技术系列7个专业(内科、外科、综合、中医药、公共卫生、药技护、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渝职改办〔2021〕160号要求组织推荐7个评委会的专家。本次推荐面向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征选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评审专家。其中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单位由单位推荐后,报市卫生健康委;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武警总队医院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其余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最后经所在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后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征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原则上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系列或者专业正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获得重庆英才、重庆市突贡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后备人才称号的,取得正高级职称需3年及以上;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的,取得正高级职称即可推荐)。
(三)从事本领域本专业技术工作。
(四)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五)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陆军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武警总队医院每个单位相同专业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技术优势突出的专业,推荐人数可适当放宽)。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相同专业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入库: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受到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的;
3.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4.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知名中医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需同时报送《重庆市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和《重庆市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附件2)纸质件和电子件,纸质件盖审核推荐部门公章。
(二)报送时间
2021年7月20日前。
(三)受理地点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704室(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联系人:周君;联系电话:67018143;电子邮箱:17677994@qq.com。
四、其余事项
(一)全市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征选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关系我市卫生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质量和社会信誉,关系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认真推荐,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二)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认真审核,按照渝职改办〔2021〕160号的要求向市职改办推荐评审专家(市卫生健康委推荐专家约占60%)。市职改办将根据被推荐专家的预留电话,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向专家自动发送短信,邀请其登录平台补充完善个人详细信息。
(三)本次专家征选,由于名额有限,市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优中选优,最终未推荐的优秀专家,可按照渝职改办〔2021〕160号的要求和程序,通过社会遴选方式,自愿申请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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