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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2021年全区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7-16 09:4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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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发布2021年全区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让大家及时了解相关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官方通知,分享如下:

现将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职办〔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申报方式

(一)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的统一部署,2021年起全区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xrczc.com/splash)进行申报评审。

(二)申报流程:单位注册→个人(注册、填报信息)→单位审核推荐(公示、答辩)→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无主管部门的可略;民营医疗机构由县区卫健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后再推送至南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县区职改办审核推荐→南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南宁市职改办审核→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网上缴费→评委会评审。具体步骤详见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的操作说明。

申报人应在微信上搜索添加关注“广西人才在线”公众微信号,随时查看评审相关信息。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人需随时关注申报系统的审核反馈消息,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高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时间安排

申报由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

7月30日前,个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单位审议答辩,公示申报人评审材料,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县级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职改部门。

9月1日前,各县(县级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或区直各部门和县、市职改办审核材料,并报送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9月1日后,网络申报系统停止接受申报材料。

9月1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材料、组织及完成评审、组织复核并进行二次公示,之后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职改办。

相关附件:广西南宁市2021年全区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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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广西南宁市2021年全区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搜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注卫生高级职称栏目获得更多考试动态、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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