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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象山县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通知,我县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已确定,逾期不再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报名视为无效。现对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和社会考生的资格现场确认作以下安排:
一、现场确认程序:
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做好材料初审工作,资料收齐后在以下时间节点将初审好的材料交至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803室)进行资格现场确认,核对无误后由我局统一交至宁波市考试办(考点)进行确认。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破格人员所需的破格材料由各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三、现场确认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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