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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202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8〕55号),为做好2021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拟申请参加2021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兵职改发〔2010〕2号)或《关于边远贫困团场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兵职改发〔2011〕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 http:// btpta.xjbt.gov.cn 下同)左下角“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确认缴费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完成。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考试专业、级别、内容、题型、时间
(一)考试专业:正、副高级各114个专业,详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
(二)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题3种,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cn下同),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五)考试时间:2021年7月3日-4日,每日4个场次。第一场次:8:30-10:30;第二场次:11:00-13:00;第三场次:14:00-16:00;第四场次:16:30-18:3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点设置
第一至十师、第十三师和兵直共设置12个考点,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及兵团直属单位应试人员在兵直考点考试,第十四师应试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考试,其它师市应试人员在所属师市考点考试。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2021年6月22日-7月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应试人员应按准考证有关事项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六、成绩查询和有效期
考生在考后请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相关通知,自行打印成绩查询页,不再下发成绩单。通过兵团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将导入“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再上传成绩单。
按照《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6〕155号)精神,自2016年起,考试成绩达到兵团合格标准的,有效期为3年。
七、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4〕1340号)规定,考试费50元/人/科。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它
此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自行复习。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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