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评审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3月1日
评审材料上报地址:哈尔滨广瀚宾馆,哈尔滨高新区迎宾路集中区洪湖路33号。
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执行标准:《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4〕30号)。
(二)学历与资历
1.多层次学历申报人员,如中专、大专、本科,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还应按如下要求提供各级别的学历证明: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需提供已取得各级别(包括初、中、副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为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三)外语、计算机成绩和免试条件,仍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负担,营造宽松的人才成长环境,从今年开始,在县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省、市直属单位人员)晋升职称时不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四煤城”外语、计算机成绩省内合格标准按黑人社函〔2015〕303号文件执行。
(四)事业单位岗位聘任要求,从今年开始,取消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的规定,只要现为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即可申报上一级职称,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内部聘任在岗后也可申报上一级职称。
(五)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六)继续教育学分要求:需提供经2015年审验的《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
(七)卫生支农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农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人〔2006〕42号)等文件要求,有关人员申报材料时,除提供《城市卫生支农工作手册》外,还应提供反映本人支农工作的佐证材料。
(八)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九)从今年开始,在高级职称评审中正式启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部门用户版本的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需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参评人员信息,平台使用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51-5897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