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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副高职称学历不满足时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继续申报?很多学员对此都有疑问,医学教育网小编回复如下:
县级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副高职称学历不满足时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继续申报?根据“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说明如下:
除须具备正常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对县级及以下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做的要求:
(一)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或获市(州)级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二)至少有2篇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或被SCI、EI、ISTP收录(提供收录证书、索引);或至少有5篇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书面交流。
(三)独著或者主编正式出版的10万字以上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四)任现职内因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州)级以上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科技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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