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申报评审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得计算任职时间。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医疗类、护理类高级职称,须取得相应类别医师、护士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申报医疗类高级职称,申报专业须与执业注册范围一致。
(五)学历资历要求。
1.副主任医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7年。
2.副主任护(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3.主任医(护、药、技)师: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
(六)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要求。
申报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称评审前,须参加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申报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专业、从事专业一致(未开考专业,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七)工作量、工作业绩、继续医学教育、进修学习、对口支援、健康科普等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每类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申报人员选择1—3项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自2023年起,执业医师在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前,须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并考核合格,未公布考核结果的人员不得申报。
了解更多:四川省关于做好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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