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山西卫生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程序:
省内所属各类型单位(组织)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须个人申请,用人单位(组织)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查同意,逐级上报,最后分别经各市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向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推荐。
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聘用的岗位空缺情况,在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如下:本人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整理有关材料,经工作(聘用)单位审查并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连同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一起,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档案存放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评审表的“工作(聘用)单位意见”栏内填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由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逐级上报。
有关三次公示的具体要求按原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2001]87号执行。
2012年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