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修复副主任医师评审条件
副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口腔修复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含:牙体解剖学、口腔生理学、学、口腔修复材料学、口腔修复学、口腔修复技工工艺学)。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与知识(包括:口腔内科学、口腔颔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微生物学、口腔预防学、口腔颔面放射学、医学统计学等)。了解边缘学科(如:口腔生物力学、医学美学、计算机学等)的基本内容。
(3)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疗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口腔修复科主治医师临床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掌握现代口腔修复技术,能独立处理口腔修复科疑难病例;能承担口腔修复科日常门诊工作,能承担院内会诊任务;能指导下级医师处理疑难病症;有一定的诊室或科室管理能力。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制作后牙桩核等大面积缺损修复不少于20例;烤瓷或铸造冠桥修复体不少于50例;铸造支架式或复杂可摘局部义齿不少于200件;疑难全口义齿不少于50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3)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提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