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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原则与程序
严格实行考评结合。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笔试,所在单位须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相应专业空余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0.65、0.35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省职改办批复的专业综合成绩申报线,在上线人员中,事业单位原则上按照核准的岗位(专业)职称评审职数1:3的比例提交申报材料参加评审。省卫生厅职改办组织对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申报材料分别进行盲评和审查,对论文及材料合格的参评人员按一定比例差额推荐候选人提交高评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高评会进行综合评议和按岗位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
详情通知:湖南省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