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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卫生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通知

2016-08-02 17:4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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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卫生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通知”已经正式发布,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如下内容:

一、考试人员范围

青海省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含医、药、护、技)高级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援助布隆迪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免试。援派时间超过1年者,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免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拟定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25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效力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共同确定。考试成绩合格者,经单位推荐后方可申报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自2016年起,考试成绩作为评审参考,申报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多次参加考试,选取最优成绩提交评审会。

四、考试专业、级别及形式

考试专业:考试专业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一览表》(附件)。报考者所选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如报考专业无对应的,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级别: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工作由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承担。

六、有关报考要求

(一)报考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二)报考程序

1、报考人员须于8月5日至1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线填报打印《报名表》,逾期则无法申报。务必按照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提供本人信息,报名表须经过本人核实、确认、签名后生效,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不得修改。

2、报考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报名表》进行审核盖章,统一将个人确认签名的报名表和单位审核通过的汇总表各1份加盖本地区、本单位公章,于8月10日至19日到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确认的报名表无效。

申报藏蒙医专业的人员确认时须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一寸彩照(请仔细阅读中国卫生人才网红色部分的照片要求,规范报送照片)。

联系电话: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医学科技评审部

0971-6267237

附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一览表

 

卫生资格考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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