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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事项通知

2014-12-29 09:11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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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市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201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卫人发(2014)58号)安排,201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5年4月18、19日进行,为了做好我市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凡在北海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均可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不再北海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但其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托管在北海市内县级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由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予以确认,可按规定程序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3〕8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3〕115号)、《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职办〔2013〕118号)执行。

下列人员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14个(详见附件1《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时间为2小时。题型有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等。具体考试方式及题型参考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题型说明和模拟练习版。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5日。

北海市材料收集、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19—22日。

现场确认地点:北海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北部湾西路10号市卫生局大院一楼平房)。

考点电话:3036637、3087260.

(二)报名办法。

自2014年12月15日零时起至2015年1月15日24时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本人近期白底彩照),并打印《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2日持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北海市卫生局医考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9日—1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 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需经考生确认、签字,单位核实并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供相应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5年4月18、19日进行(每名考生只考一场),北海考点考场设在北海市,各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

考后1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cn)进行查询。

六、考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713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120元。

七、考试组织实施

北海市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负责,评审具体工作由市卫生系列职改办负责。

八、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

1.市卫生局医学考试中心:0779-3036637(兼传真)、3087260.

2.市卫生系列职改办:0779-3034990.

附件:北海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附件>>

卫生资格考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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