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局(总公司),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21号)文件精神,为使申报人信息、资料更加完整、规范,以及在答辩评审工作中更加全面、准确、快捷地了解申报人的信息,现将2012年度申报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网上申报
今年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的办法。申报人可登陆本中心网站(www.bjwskp.org;www.bjwsrc.org)在网上申报。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资料,务必做到申报人网上填报的内容须与报送的相应纸质材料一致,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至我中心。
二、 数据审核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的学习,做好本单位内的政策解答工作,并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21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数据,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以申报;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2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年度申报系统已进行升级,各单位用户请认真查看相应功能,熟练掌握申报系统,充分利用网络申报平台审核评审数据,确保申报、审核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 工作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申报人完成申报资料网上填写及上报。
9月4日前,申报人单位完成个人申报数据网上初审。
9月5日前,申报人单位完成网上数据终审并上报。
9月9日前,各区、县卫生局,各市属局(总公司)完成网上审核并上报。
9月17日—18日,各区、县卫生局,各市属局(总公司)及有关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9月19日—21日,直属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 收费标准
根据京价(收)字[2000]369号文件规定,答辩及评审费:280元/人。
五、 其他
1、 本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可在申报系统内生成并下载,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并及时下载打印。
2、 各单位按要求上报材料时,需同时上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个人申报信息单位审核表》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此表在申报系统内生成并下载。
3、 本年度系统内新增申报专业和发表论文审核功能,各单位用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务请单位用户、主管单位用户认真核对单位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级别、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便于工作联系。
联系人:魏娜、林绍海
联系电话:82083208
技术支持电话:58022389-245、82807499
二○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