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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2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任职年限要求

2012-08-23 09:43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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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任现职年限要求:

  任现职年限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单位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并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时间。

  ①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前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任现职时间须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5年),任现职时间须满7年;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须满2年申报高级(相当于副高)。不符合上述任职条件,为破格申报评审。破格申报评审者,只准比上述规定任现职时间提前2年。

  ②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助师级)前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任现职须满4年;任现职(助师级)期间取得国家相应《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至今不满4年),任现职须满6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不搞破格评审。

  ③申报评审初级(助师级),须任现职(员级)时间满4年。关于任现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占用本单位空缺岗位职数聘任相应职务之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以2006年申报为例,任现职满4、5、7年的聘任时间依次分别为:2002、2001、1999年年底前,今后逐年类推。

  非公组织及公务员队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全民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其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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