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药学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及审核时间
申报材料及审核
(一)所在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2012年度申报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1,用A3纸打印)1份;
(二)安徽省人社厅制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登陆www.ahldt.gov.cn下载,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三)《2012年度申报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用A3纸打印)一式25份。破格申报者还需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3),并经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核盖章;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或学分卡)、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须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核盖章,有关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验印);
(五)任现职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单位领导签署意见,2000字以内,要求打印);
(六)按照申报标准条件要求,提交任期内规定数量(不少于4份)的专题报告(针对与本人业务相关的一个问题开展专门研究,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研究报告)、相关获奖等证书原件和有关反映工作业绩的材料,以及相关论文著作,并附单位真实性评价证明;
(七)3张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评审材料要齐全,表格填写真实、清楚、完整。各审核单位在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并公示后,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并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未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须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推荐申报。《2012年申报药学专业高级任职资格材料目录》(附件4)贴于评审材料袋的封面。
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各市和省直有关厅(局)人事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301室,联系人:戎杰,联系电话:0551—2999224或2999226)。
考试安排
评审工作继续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员先参加业务理论测试,试题题型为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主要考察其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理论测试时间定于9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后方可提交高评会评审;破格申报人员答辩时间拟定于9月上中旬(在理论测试后),评审工作将于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