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神经病专业晋升高级医师人机能力考试条件
副主任医师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 基本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普通精神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物学、免疫学、微生物学、遗传学、普通心理学等;熟练掌握及正确应用各种心理治疗、心理检测及各种精神科常用评定量表的理论和技术知识。
(二) 相关理论知识
1、掌握精神科各分支学科(如:儿童精神病学、老年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学、联系会诊精神病学、社区精神病学等)的基础理论与知识。
2、熟练掌握一门分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3、熟悉并了解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学科,如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精神药理学、法律与法规等理论知识。
(三) 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 医疗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精神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包括病房和门诊、急诊)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能熟练正确地诊断及治疗本专业常见的复杂、疑难病例及危、急、重病人;能独立承担院内会诊,能指导下级医师解决常见复杂、疑难的精神疾病的诊断与治疗问题;担任精神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能承担本专业的门诊、急诊业务技术及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担任精神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每年诊治病人不少于200例次。主管或负责主治病例的确诊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等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二) 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三) 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