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科室:
现将我院《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将此通知及相关内容迅速传达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并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职称 方案 通知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人事处 2010年8月3日
(共印45份)
2010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选推荐工作
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职称晋升评审工作,提高专业职称晋升工作质量,根据省职改办《2010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冀职改办字〔2010〕100号)、《河北省卫生厅2010年职称工作意见》(冀卫职改办〔2010〕1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字〔2003〕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强化管理”和“两控一停”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申报评审质量和岗位聘用管理水平,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人才保证。
二、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推荐范围:
从事卫生专业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和评审条件均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4.符合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审条件:
2010年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按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7〕72号、73号、74号)执行(具体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评选推荐组织
(一)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的职称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考核、监督和研究确定上报参评人员。
职称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对拟晋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名单、对晋升人员的材料进行收集汇总、组织评审会议、对确定上报参评人选进行评选结果公示、组卷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医院成立职称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推荐委员会由院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实绩考核答辩和量化测评。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资格审查。凡今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登记。
(二)述职与考核答辩。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简述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其内容为申报人员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在自己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论文著作范围内进行(述职答辩采用多媒体方式,个人述职和专家提问答辩均在10分钟以内完成,答辩按申报晋升医疗正高、护理正高、医疗副高、护理副高顺序进行)。
(三)量化测评。职称评选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晋升人员述职答辩情况,参照《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表》,分别对申报正高和副高人员进行综合量化打分,确定每名申报人员的分值。
(四)综合排序。职称评选推荐委员会根据每名申报人员实际得分将申报正、副高人员分别排序,确定今年申报推荐结果,推荐结果要由每名委员会成员确认签字。
(五)确定人选。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称评选推荐委员会提供的推荐结果,结合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确定上报人选。
(六)公示。为增强职称晋升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根据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文件精神,对确定的推荐参评人员名单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时间内,如对申报参评者提供的参评材料有异议,应署名用书面材料向人事处反映,以便人事处按照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卷及材料报送
经公示,被确定上报参评人员须交以下材料(需个人准备的材料均用B5纸复印,备齐一次性交人事处):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手工填写不许打印,到人事处办理);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人事处填报);
3.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处提供);
4.2008-2010年度考核表(由人事处提供);
5.继续教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专业主管科室领取)交人事处;
6.有效期内的外语(古汉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交人事处;符合免试条件者到人事处填写《免试申请表》;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毕业证书、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提交人事处;
8.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及封底、有作者姓名的目录及论文正文)交人事处;
9.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份(不少于1500字),交人事处。
10.根据冀卫职改办〔2010〕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申报材料“双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和申报人员要亲笔签字,不按要求填写者不予参评。
六、2010年我院职称晋升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4)。
附件:1.河北省卫生专业副主任医(药、护、技)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3.2010年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政策说明;
4.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2010年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河北省卫生专业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二、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一项(前三名);
3.经批准立项的省级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前二名;或经批准立项的市(厅)级科研课题,已完成科研计划任务,经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已进行登记的科研成果(以鉴定证书为准)第一名。
四、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15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15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附件2:
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二、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
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第一名)。
四、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附件3:
2010年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有关政策说明
一、2010年职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省职改办、省卫生厅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严格执行省职改办2007年印发的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二、学历事宜:
(一)有关大普学历,仍按本科对待。
(二)后取本科学历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取得中级资格7年以上。
三、任职资历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
四、继续教育成绩本年度列入必备条件。
五、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作者均指第一作者。
六、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试及免试事宜:
(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A级)考试时予以免试;
(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职称外语(古汉语)、计算机予以免试,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三)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参加职称古汉语、计算机考试。
七、有关业绩成果问题:必备科研立项书、鉴定书和完成者证书,或获奖证书。
八、省高级职称评委会答辩事宜:按通知的答辩人员及时间执行。
九、按照省卫生厅、原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制度的通知》(冀卫人字〔2008〕15号)文件精神,申报副主任医师必须提交《河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十、其它晋升条件按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4: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2010年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和地点 |
工 作 内 容 |
参加人员 |
负责人 |
8月9日上午9:00 院长办公室 |
向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报告我省2010年高级职称晋升工作意见及晋升高职人员资源情况。 |
领导小组 成员 |
栗克清 |
8月9日~8月14日 人事处 |
收集拟晋升正副高职人员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认证登记,并分别立档。 |
刘俊友 |
张 扬 |
8月16日下午3:00 四楼会议室 |
对拟申报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 |
刘 杰 刘 洁 刘俊友 |
张 扬 |
8月17日 上午8:30-12:00 四楼会议室 |
1、评选推荐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学习职改文件; 2、对拟晋升人员进行量化考评、排序; 3、按排序进行答辩。 |
评选推荐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 |
王淑玲 |
8月19日上午9:00 院长办公室 |
向院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报告并审议评选推荐结果,确定上报参评人选。 |
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成员 |
张 扬 |
8月20日~8月26日 |
对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
|
张 扬 |
8月27日 |
对确定拟晋升人选材料整理归档、组卷。 |
刘俊友 |
张 扬 |
8月30日 |
向省卫生厅职改办报送参评人员材料及办理有关事宜。 |
刘俊友 |
张 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