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学专业副主任药师评审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医学统计学、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免疫学、中毒与解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对临床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所研究。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医、护、患沟通的能力和较好的文字水平。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
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临床药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a.熟练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与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并建议临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药。
b.具有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a.参与制定组织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对治疗药物监测结果作出科学报告,并依此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
b.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2/3;每年参与临床治疗工作,为医、患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指导医、患合理用药,进行药物干预等工作记录,不少于400例次。
c.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不少于1项,并取得良好效果。
2.带教
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临床药学相关的用药新进展、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5次;能完成医院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
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具有参与本专业涉及的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或技术研究任务;担任主管药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