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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铜川市2022年度区县及以下单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3-25 10:0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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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铜川市2022年度区县及以下单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县人社局、卫健局,新区人社局、卫健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2022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我市2022年度区县及以下单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人员范围为铜川市区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在职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在现执业地点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得按现执业单位对应的类别标准参加评审,必须以现执业单位的前一个执业单位对应的类别标准申报。调入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满2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于基层副高级评审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职称要求人岗一致,借调人员借调超过6个月的,不得申报评聘职称。

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人员平均每年在基层(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

(三)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省级标准副高职称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在职期间取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在职期间取得硕士学位,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以下(3)-(6)条,须具有中级职称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3)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

(4)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5)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6)在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以上学历(学位)均要求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2、晋升基层副高职称资格,必须具有本专业学历和中级职称资格,聘任现职满5年,参加实践能力考核合格,同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毕业。

(2)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3)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4)在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以上学历(学位)均要求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业绩条件

为充分体现工作业绩在人才评价中的导向作用,申报人员应在本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能够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研工作,能够指导、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申报人员需提供能够反映出其任现职期间诊治疑难杂症、解决疑难问题和日常工作能力水平的病历、专题报告及课题资料。

(五)科研成果条件

参评人员须符合科研成果条件,科研成果均要求在任现职期内完成,科研成果条件所列各项不能重复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标准副高参评科研成果条件:

参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现场评审时加试病案分析等临床实践考核内容。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为前5名完成人;

(2)具有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为前3名完成人,课题已结题或通过验收;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SCI-E收录;

(4)作为第一完成人,制定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

(5)作为第一完成人,具有至少1项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6)有2篇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本专业论著性论文。

2、基层副高参评科研成果条件:

申报人员不要求提供科研论文或课题,可用技术工作总结、病历、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等同一类型材料3份替代论文作为评审业绩的重要内容。

3、科研成果条件其他要求:

参评论文每篇字数要求2000字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认可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科研成果条件所列各项不能重复提供。

下列情况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含 SCI、SCI-E)申报:

(1)增刊、特刊、专刊、综合版及电子网络版等发表的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3 例及以下)、会议纪要、会议交流文章、提前收录、书信。

(3)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中发表的论文。

(4)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

(六)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需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2018年至2022年,参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参评人员登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打印,由单位人事部门审验盖章,与其他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晋升基层副高级职称资格除完成继续教育外,须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累计60天以上,由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进修证明。

(七)基层支医条件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县(区)级医疗单位医生晋升主任医师,在现职期内必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半年。基层支医须由单位派出,工作日内全职在岗为基层提供医疗服务。支医完成后须经派出单位、接受支医单位、接受支医单位所在县卫健局三方盖章方为有效。盈利性医疗机构或个体诊所不作为接受支医单位。各县区及单位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对申报人员完成支医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公示。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者不得申报。

2、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3、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4、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5、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或依法采取其他措施的,当年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6、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延迟三年申报。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而评审通过的,一经查实,取消职称资格。

三、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报送材料

1、文件或委托函:各县区、各单位须提交推荐评审文件一份,说明被推荐人的姓名、参加评审的系列、专业、级别、推荐理由及公开监督情况等,非正式文件不予认可。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

3、《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单位对报送的各项材料,须严格按《陕西省卫生、中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公开监督实施办法》审核,并在材料袋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且如实填写监督内容,并将公示及监督情况填入个人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个人须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提交个人签字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单位统一收集,单独提交)。

5、《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简表》:根据《<申报简表>填表说明》,按西医副高、中医副高、基层西医副高、基层中医副高、一线西医副高、一线中医副高分别填写。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简表》时,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文件格式按《申报简表》的内容和格式,在Windows下用Excel编写。填写的内容务必准确无误,简表信息是办理职称证书的依据,凡填写不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后果自负。

(二)申报人员材料

报送的材料须是任现职期间的材料,材料可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易于辩认。每人准备档案袋两个,分别用做原件袋和材料袋。具体要求如下:

1、原件袋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用证明表,每份聘用证明表聘期不能超过5年。

(3)提供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原件,并由县区卫健部门审核。(基层副高提供)

(4)基层支医证明材料;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60天以上进修证明(基层副高提供)。

2、材料袋

(1)材料袋正面粘贴《评审材料目录》,背面粘贴《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在材料袋底部位置标注单位、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3)申报省级标准副高参评人员科研成果资料:报送参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在科研成果发表页注明“参评”字样,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提供的论文,非中文类语言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版译文)。临床医学专业提供病历五份,预防医学、药学、技术专业提供工作报告两份。

(4)申报基层副高参评人员,不需要提供科研论文或课题。需提供工作业绩情况报告,单位审核后盖章确认。同时提供病历、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任意一项三份替代论文作为评审业绩的重要内容。

(5)提供2018年至2022年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个人登陆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自行打印,由单位人事部门审验盖章。

(6)《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份,表中“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意见”栏内应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申报专业请参照评审专业目录规范填写(评审表必须用A3纸打印书式装订)。提供《量化考核表》一份。

(7)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论文发表、科研成果获奖、科研课题结题的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8)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按照上列顺序分装两套。

四、网上(电子材料)申报要求

(一)个人用户操作步骤

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右上角有操作手册)

1、注册:选择“注册个人用户”→进入政务网统一登陆平台→右上角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注册。

2、登陆:点击个人登录→进入政务网统一登陆平台→个人登录,登陆后会进入选择推荐单位界面。“单位授权码”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应向上级单位申请账号后生成单位授权码)。

(二)单位及县区操作步骤

1、申报单位:登录单位账号→进入单位审核送审页面→点击申报总人数→查看单位空岗→填写空岗数、上传岗位设置表→点击审核→上传公示证明→逐项审核申报信息→录入审核结果→点击送审、确认。

2、县区:登录账号→进入单位审核送审页面→点击申报总人数→查看单位空岗→点击审核→逐项审核申报信息→录入审核结果→点击送审、确认。

(三)系统申报参评材料电子化方法

1、扫描:首先将纸质参评材料以数码扫描方式(切勿手机拍摄)清晰转换为JPG格式图片,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

若在上传过程中,发现图片超过限制大小,可使用系统中的图片处理工具按照操作说明将图片大小处理在600K以内再上传。申报人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后,需对所有图片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打开顺畅、资料完整,方向正确,显示清晰。

2、个人照片: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蓝色背景,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 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3、证件: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每张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600K。

4、评审申报材料模块。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先填写相应材料,经单位初审合格盖章后按照系统顺序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五、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

各区县人社、卫健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转发职称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接到评审通知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在个人申报截止日期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符合破格条件且进行破格申报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三)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区县人社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汇总辖区内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并将结果上传;局属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并将结果上传至主管单位。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全科医生: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对扎根农村基层的全科医生,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上给予政策倾斜”的要求,对在乡村工作满5年申报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乡村医生免除科研论文和课题要求,可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等替代。评审时个人总分乘1.1系数为评审最终得分。

(二)中小学和高校校医:根据中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有关要求,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职称评审政策,积极畅通学校校医职称申报凡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隶属关系参加卫生系列职称评审申报、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执业药师: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要求,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即认定具备主管药师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副主任药师的条件。

(四)援外、援藏、援疆:参加援外、援藏、援疆医疗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照《关于新时期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陕卫发〔2015〕142号)执行。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执行。

(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要求:全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人社发〔2016〕46号)文件,可以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须参加实践能力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

(七)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

(八)从2023年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

(九)已申报参加2021年度评审人员请重新申报参加2022年度评审。

附件:

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

4.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用证明表

5.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简表

6.《申报简表》填表说明

7.病历提供要求

8.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9.评审材料目录

10.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医工作鉴定表

11.陕西省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2.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认可的期刊目录

13.网上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以上“关于开展铜川市2022年度区县及以下单位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教育网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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