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保健的要求,是在特定的时间,系统提供有证可循的产前检查项目。产前检查的时间安排,要根据产前检查的目的来决定。今天医学教育网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文章:产前检查的合理时间及首次产检检查内容指导,一起来看看吧!
一、产前检查的次数及孕周
合理的产前检查次数及孕周不仅能保证孕期保健的质量,也可节省医疗卫生资源。WHO(2016年)发布的孕期保健指南,将产前检查次数增加到8次,分别为:妊娠<12周、20周、26周、30周、34周、36周、38周和40周。根据目前我国孕期保健的现状和产前检查项目的需要,本指南推荐的产前检查孕周分别为:妊娠6~13周+6,14~19周+6,20~24周,25~28周,29~32周,33~36周,37~41周。共7~11次。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数。
首次产前检查(妊娠6~13周+6)
1.健康教育及指导:
(1)流产的认识和预防。
(2)营养和生活方式的指导(卫生、性生活、运动锻炼、旅行、工作)。根据孕前BMI,提出孕期体质量增加建议。
(3)继续补充叶酸0.4~0.8 mg/d至孕3个月,有条件者可继续服用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
(4)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放射线、高温、铅、汞、苯、砷、农药等),避免密切接触宠物。
(5)慎用药物,避免使用可能影响胎儿正常发育的药物。
(6)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强度的工作、高噪音环境和家庭暴力。
(7)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压力,预防孕期及产后心理问题的发生。
2.常规保健:
(1)建立孕期保健手册。
(2)仔细询问月经情况,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
(3)评估孕期高危因素。孕产史(特别是不良孕产史如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史),生殖道手术史,有无胎儿畸形或幼儿智力低下,孕前准备情况,孕妇及配偶的家族史和遗传病史。注意有无妊娠合并症,如:慢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肾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液病、神经和精神疾病等,及时请相关学科会诊,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告知并及时终止妊娠;高危妊娠继续妊娠者,评估是否转诊。本次妊娠有无阴道出血,有无可能致畸的因素。
(4)全面体格检查,包括心肺听诊,测量血压、体质量,计算BMI;常规妇科检查(孕前3 个月未查者);胎心率测定(多普勒听诊,妊娠12周左右)。
3.必查项目:
(1)血常规;
(2)尿常规;
(3)血型(ABO和Rh血型);
(4)肝功能;
(5)肾功能;
(6)空腹血糖水平;
(7)HBsAg 筛查;
(8)梅毒血清抗体筛查;
(9)HIV筛查;
(10)地中海贫血筛查(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等地区)。
(11)超声检查。在孕早期(妊娠6~8周)行超声检查,以确定是否为宫内妊娠及孕周、胎儿是否存活、胎儿数目、子宫附件情况。
4.备查项目:
(1)丙型肝炎(HCV)筛查。
(2)抗D 滴度检测(Rh血型阴性者)。
(3)75gOGTT(高危孕妇)。
(4)甲状腺功能检测。
(5)血清铁蛋白(血红蛋白<110g/L者)。
(6)结核菌素(PPD)试验(高危孕妇)。
(7)子宫颈细胞学检查(孕前12个月未检查者)。
(8)子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高危孕妇或有症状者)。
(9)细菌性阴道病(BV)的检测(有症状或早产史者)。
(10)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的孕早期(妊娠10~13周+6)母体血清学筛查[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A)和游离β-hCG]。注意事项:空腹;超声检查确定孕周;确定抽血当天的体质量。
(11)超声检查:妊娠11~13周+6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层(nuchaltranslucency,NT)的厚度;核定孕周;双胎妊娠还需确定绒毛膜性质。NT的测量按照英国胎儿医学基金会标准进行(超声医师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并进行质量控制)。高危者,可考虑绒毛活检或羊膜腔穿刺检查。
(12)绒毛穿刺取样术(妊娠10~13周+6,主要针对高危孕妇)。
(13)心电图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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