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孕妇服用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你了解吗?
妇幼课堂回复:
孕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
1、受精后的 2 周内,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的。“全”表现为胚胎早期死亡导致流产;“无”则为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
2、致畸高度敏感期
受精后 3—8 周(停经 5—10 周)称“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期间是器官组织形成期,譬如:
神经组织于 15—25 日;心脏于 20—40 日;肢体于 24—46 日;眼畸形在 24—39 日;外生殖器在 36—55 日。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许多器官是同期形成的,所以一种药物可造成多发畸形。受精后第九周至足月是胎儿各器官生长发育、功能完善的阶段,但神经系统、生殖器官和牙齿仍在继续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的分化、发育和增生是在妊娠晚期和新生儿期达最高峰,在此期间受到药物作用后,仍可对上述三系统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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