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执业医师信用档案:
为加速推进政务诚信,近日,我市出台《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2020年)规划纲要》,要求在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等方面的信用建设,把执业医师等医护人员信用记录档案纳入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将他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等重要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
这是漳州市继把公务员个人诚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后,把执业医师等医护人员信用评价标准体系的考察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信用评价标准,实行医疗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医疗从业人员的评价情况作为评级晋升等方面的依据;建立量化分级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法人约谈、通报公示、非法行医“黑名单”等制度,加大对违法失信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管处罚力度,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
该举措将进一步树立和弘扬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注重在平时工作中对执业医师等医护人员信用评价标准体系进行量化跟踪考评,随事随记,以真实反映他们履行诚信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