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福建宁德市2017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公布了,医学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编辑整理了,福建宁德市2017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报名时间:2月24日—3月10日。联系人:曹秀霞,电话:2299001。医学教育网会及时更新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还请大家多多关注。
各县(市、区)卫计局、东侨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国家医学考试中心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月24日—3月10日。
报名地点:考生到试用机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局和东侨社会事局现场报名,由县(市、区)卫计局和东侨社会事业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报我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单位统一到我委现场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审核通过后打印由考生核对并签字确认);
(三)身份证(军官、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升本科学历的,应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毕业证书);
(五)《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验证码的);
(六)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
用期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一年的还应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试用机构在村卫生室的应加盖乡镇卫生院公章;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八)近6个月内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张;
(九)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除提供以上(一)至(八)项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外省卫生中专学校毕业的还应提供在外省入学时的花名册的复印件(盖章);
(十一)历史考生还应提供2016年的成绩单; (十二)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口腔或临床个体开业行医资格的无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口腔或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时应提交县(市、区)卫计局出具的个体开业证明和《个体开业行医资格证》;
(十三)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现场审核时,应提供《有效行医资格证》; (十四)其他特殊情况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省卫计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所有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应交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订左上角),照片贴在《申报表》的下部分的空白处。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应按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认真审查考生资格,核验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县(市、区)、东侨区医疗卫生机构报考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县(市、区)卫计局、东侨社会事业局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考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
(二)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30号)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初审通过的在考务系统上的“审核意见”选项点“审核通过”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正确造成《医师资格证书》信息错误、不能制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 各地、各单位在现场报名时应认真审核考生的基本信息和《试用期合格证明》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完整,如“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栏目应按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工作单位”应按《医疗机构许可证》上的名称填写。
(五)军队现役军人由我委代福州考点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我委报名。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秀霞
电话:2299001
附件:
1.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2.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30号)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报名点 | 审核时间 | 审核地点 |
市直单位 | 3月8日—3月10日 | 宁德市卫计委医政科 |
东侨区 | ||
宁德市医院 | 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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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医院 | ||
周宁 | 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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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 | ||
寿宁 | 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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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 | ||
蕉城 | 3月13日—14日 | |
古田 | ||
福安 | 3月14日—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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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 | ||
福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