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1

苹果版本:1

安卓版本:1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微 信
医学教育网微信公号

官方微信Yishimed66

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
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临床医学理论 > 妇产科学 > 正文

羊水过少的治疗原则

2019-06-19 21:42 医学教育网
|

羊水过少的治疗原则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1.早、中期妊娠,发现羊水过少,从优生角度来看,以终止妊娠为宜。

2.妊娠28~35周,发现羊水过少,而B超未发现明显胎儿畸形,给予改善胎盘回圈,羊膜腔内注液治疗,以增加宫内羊水量。

3.凡妊娠35周以上,发现羊水过少,经处理后,羊水量未见增多,在排除胎儿畸形后,应终止妊娠,产程中严密观察,遇有宫内窘迫者,应予给氧,如短期内经阴道不能结束分娩者,则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知识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医师资格考试公众号

相关资讯
距离2024医师二试考试

编辑推荐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汤以恒 临床执业医师 《消化系统》 免费试听
    免费资料
    医师资格考试 备考资料包
    高频考点
    报考指南
    模拟试卷
    复习经验
    立即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