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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考常见考点:针对小儿腹泻患者的补液原则是什么?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定输液量 | 婴幼儿轻度脱水<50ml/kg,中度脱水50~100ml/kg,重度脱水100~120ml/kg | |
定输液种类 | 低渗 | 2/3张~等张含钠液 |
等渗 | 1/2~2/3张含钠液 | |
高渗 | 1/3~1/4张含钠液 | |
判断困难 | 先按等渗脱水处理,同时测电解质,确定后指导补液 | |
定输液速度 | 时间 | 先快后慢,累计损失量应在8~12小时内补足 |
滴速 | 8~10ml/kg/h,重度脱水或有周围循环衰竭者应首先静推或快速滴入2:1等张含钠液20ml/kg,总量不超过300ml,于30~60min内静脉输入,以扩充血容量,改善血液循环和肾功 |
继续损失量是补液开始后继续丢失的液体量。补充继续损失量一般用1/3~1/2张含钠液。
供给基础代谢需要的水60~80ml/kg,实际用量应除去口服部分,用1/4~1/5张含钠液补充。
继续损失量和生理需要量在后12~16小时内输入。滴速约为5ml/(kg·h)。
在实际补液过程中,要对以上三部分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对补液量的计算为以上三部分合计,一般轻度脱水约90~120ml/kg,中度脱水约120~150ml/kg,重度脱水约150~180ml/kg,并根据治疗效果,随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