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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备考复习初级护师考试,专门整理了新生儿三级护理内容如下:
1.低危护理(I级)
这类医院负责护理低危分娩的产妇。分娩后,医院可以为母亲和婴儿提供产后护理,必须能够在必要时帮助婴儿复苏及稳定,检查及护理母婴直到他们出院。或是将有需要的母婴转到专业的护理医院或辅助性医院。
2.专业护理(II级)
专业护理医院跟低危护理医院的职责一样,但他们也提供其它一些服务。他们护理高危的母婴,有些是从其它医院转过来的。专业护理医院护理妊娠32周的早产儿和/或体重达到1500克(3磅5盎司)或以上的新生儿。他们还护理那些有健康问题但能很快康复的新生儿。有些专业护理医院有新生儿重病监护室(NICU),有专门照顾新生儿的儿科医师和儿科医生。
3.辅助性护理(III级)
提供辅助性护理服务的医院护理所有风险类的新生儿。包括那些从低危护理或专业护理医院转入的新生儿。在辅助性护理医院治疗的新生儿包括:
有严重先天缺陷的婴儿
妊娠少于32周的早产儿
出生时体重轻于1500克(3磅5盎司)的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