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药学明星评选条件:
1、北京药学会会员,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热爱医院药学事业,长期工作在医院药学工作一线,直接面对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3、工作期间未发生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差错;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4、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推进医院药剂科的工作、促进医改、医院药学事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有闪光点,能代表行业形象,有感人的具体事迹;
5、近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情况发表论文至少1篇;
6、在完成特殊任务、处置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救援中事迹突出,受到表彰;
7、热心药学科普、继续教育等公益事业,在普及推广安全合理用药科学知识方面做出努力;
8、积极参与学会建设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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