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暨南大学药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的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二条2015年暨南大学面向中国大陆高校计划招收硕士生2700人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生约14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约13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另外,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40人,限报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另文公布。
第三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指标仅为预计招生数,且已包含拟接收推免生名额。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录取情况,于10月下旬再核算公布各学院各专业的统招计划。在明年拟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与统考生初、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本招生简章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第四条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