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区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5年度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定于2015年8月15日进行。为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及科目
本次考试分为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四个类别。考生应根据现从事专业报考相应的类别,中西医结合、中医(壮医)专业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每个类别考两个科目,分别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二、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方式。
1.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16-31日。
自2015年5月16日零时起至31日24时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白底,小二寸),并打印《2015年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报名表》。
3.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6月1-10日。
报名人员于6月1-10日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区直属驻邕单位报考人员到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区直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考点留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考点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5.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 医学。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7月25日-8月1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考点申请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2015年8月15日,以纸笔考试的方式进行。
上午:8:30-11: 00,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 30,专业知识。
四、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均需参加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完成规范化培训,基本技能考核合格。
3.学历与工作年限:
(1)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2年。
(3)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4年。
(4)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6年。
(5)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7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县级及县级以上单位人员基本技能考核由各单位组织专家自行考核;个体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人员的考核由当地卫生局安排,在具有规范化培训基本技能考核资质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五、考查知识范围
(一)临床类别。
1.基础知识: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药理学、医学统计学。 2.专业知识: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传染病学、麻醉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神经精神病学、口腔科学等。
可参考卫生部规划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教材最新版和《广西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复习提纲》。
(二)公共卫生类别。
1.基础知识:卫生化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2.专业知识: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童少年卫生学。
可参考卫生部规划的高等医学院校预防医学类专业本科教材最新版。和《广西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复习提纲》。
(三)口腔类别。
1.基础知识: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预防学。
2.专业知识: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儿童口腔病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
可参考卫生部规划的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教材最新版。和《广西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复习提纲》。
(四)中医类别。
1.基础知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方剂学、中医文献检索。
2.专业知识: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咽喉科学、推拿科学、中医皮肤科学、中医肛肠科学、中医骨伤科学。
可参考卫生部规划的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类专业本科教材最新版和《临床住院医师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中医培训大纲内容。
六、其他
(一)请各考点于6月20-2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考场维护。
(二)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请各考点于8月30日前将相关考试费上缴至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指定财政账户(具体数额及账户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考试一科
联系人:黄霞、卢德宏
电 话:0771-2618852(传真)
邮 编:530022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