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相信四川省绵阳市很多参加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对此都十分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如下:
一、医院简介
绵阳市中医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绵阳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绵阳临床医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全国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绵阳市定点优抚医院。
医院成立于1984年,下辖南桥眼科分院、机关分院、惠民帮扶医院、中医药研究所、中药饮片厂等分支机构。现有在岗职工近千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20余名,高级职称130余名,中级职称200余名;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8人;四川省第二届十大名中医1人,四川省名中医9人,绵阳市名中医17人,绵阳市青年名中医5人。
国家级中医综合基地,临床内科、临床外科、妇产科、眼科、口腔全科、医学麻醉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等共计9个基地,协同单位有绵阳市骨科医院、四川省科学城医院。
绵阳市骨科医院是规培基地的协同单位,主要承担中医药骨伤专科及麻醉专业的住院医师规培。绵阳市骨科医院为一家集医疗、教学、康复及预防为主的国家三级乙等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师资力量雄厚,欢迎愿从事中医骨伤专业医师的医师来院培训。
为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委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我院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目前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基地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为进入培训基地的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二、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卫计委核发《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招生对象
2017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5+3”规范化培训招生为主。
(一)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不包括民族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招生专业及名额
基地专业 名额
中医基地 27
五、报名方法
(一)现场报名
报名学员需提交报名表(附件1)1份、1寸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在读学生提供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等纸质材料。
(二)网络报名
学员登录四川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选择培训基地并填报志愿。
六、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及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
七、录取
医院依据笔试、操作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学员体检合格后,培训基地向选择录取的学员发送录取通知,学员接收录取通知书后与培训基地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
八、培训时间
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规定,对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进行临床工作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并将测评结果报省中管局毕教办备案。对持减免函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省局审核认定的时间予以减免。
九、培训内容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临床实践为主,培养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能力。
十、培训待遇
(一)单位委培人员
1.培训期间医院给予在培在岗的单位委派学员补助2000元/月。其他待遇(包括工资、绩效等)及各项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
2.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
(二) 社会化培训学员
1.培训期间医院给予在培在岗的社会化培训学员补助2000元/月。
2.医院为在培在岗的社会化培训学员发放绩效补助,绩效补助经费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考核标准由培训基地和院科教科共同制定实施,科教科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科备案。考核合格的学员绩效补助标准为:一年级学员1500元/月、二年级学员1600元/月、三年级学员1700元/月。
3.学员培训期间享受相应岗位的卫生津贴。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独立值班者,其夜班费、加班费享受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奖励性绩效工资可由所在科室按照当月本科室0.3左右的系数给予发放。
4.培训期间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培训学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本院在编人员
培训期间享受在职正式职工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其绩效工资按《绵院市中医医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转科人员待遇对待;若当月应发放工资(基本+绩效)低于同级别社会规培人员应发放(基本+绩效)工资,当月应发工资应参照同级别社会规培人员标准发放。
(四)在读研究生
1.在读硕士研究生的津补贴发放。按照具有医师执业证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津补贴1600.00元,其中200.00元根据科教科和基地负责人考核后的实际情况发放。经医院培训考核合格,能单独参与科室值班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夜班费。无医师执业证的在读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津补贴1200.00元,其中200.00元根据科教科和基地负责人考核后的实际情况发放。
2.由于学员学籍档案归原学校管理,培训期间医院不再为学员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3.学员培训期间不享受年终奖励性绩效及其它福利待遇。
(五)后勤保障
提供免费集体公寓,医院的食堂、图书馆、临床技能中心等资源对住院医师开放。
十一、如遇国家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科:赵老师,皇甫老师 ;电话:0816-2220223
科教科:孔老师,邢老师;电话:0816-222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