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类补录工作的通知已经开展,有意向者于2017年9月20日前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招生任务和各培训基地前期招录情况,下达2017年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计划(见附件1),由省医学会统一组织,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补录工作。
学员报名通过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填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所属专业基地。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不得招录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学员,把好入口关。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招生对象根据来源为单位人、社会人、减免生和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7年9月20日前)
1.各市卫生计生委及各住培基地要加大对本次招录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广泛动员各类学员,特别是基层卫生人员,全科、儿科、精神科和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学员报名参加培训。根据2017年的补录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考生应在相应的申报志愿中选择1个培训基地的补录专业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委直属单位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直接向各培训基地报名,其它医疗机构报名学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组织申报至培训基地。社会学员直接报培训基地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二)基地招录(2017年9月24日前)
各培训基地应根据补录招生计划录取。培训基地接收报考志愿,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名学员资格后,自行组织学员的综合考核工作。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学员的减免资格考核一并进行,由基地考录专家组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根据学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定是否准予减免及减免年限,并由专业基地主任确定其具体的减免轮转科室及时间。上述减免决定和计划须汇总并上报省医学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
各培训基地应于2017年9月24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向省医学会上报补录情况及学员申报材料、减免证明,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予以公示。
(三)公示
各基地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安排补录的全部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在招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省医学会:霍贝尔 张锐 谭璐
联系电话(传真):0351-4639158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赵伟
联系地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5层
网络技术支持:孙金连
联系电话:0351-8219921,4008880052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