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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健委关于医学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通知政策解答

2020-01-19 16:05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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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培年限的通知,一些人还存在一些疑惑,本期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一下,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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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培年限的通知

一、本通知中的“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是指哪些人?

对象为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已毕业研究生,研究生阶段培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

二、本通知自何时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何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即2020年1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月1日。

三、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是几年?

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不含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源),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临床能力测评,通过者培训年限可以为两年,未通过者培训年限为三年。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源的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培训年限为三年。

四、临床能力测评由谁组织?

临床能力测评由培训基地(培训医院)所属的医学院校统一组织。

五、临床能力测评标准由谁制定?内容包括哪些?

临床能力测评标准由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制定,内容主要包括理论考试、辅助结果判读、临床接诊能力、病例分析和临床操作。

六、学术学位毕业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限是几年?

培训年限一般为三年。既往有与现培训专业相关临床工作经历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参加临床能力测评,通过者培训年限可以为两年,未通过者培训年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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