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人民医院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的通知已经发布,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31日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专题网进行报名,具体工作如下:
一、招生单位
大庆市人民医院
二、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生
1.2016年、2017年进入三级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
2.2016年、2017年进入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其中乡镇和社区只限报考全科专业)。
3.2017年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限报考全科专业,并限定报考就业所在市的培训基地,如本地无培训基地可选择就近培训基地报考。
4.鼓励三级医院工作满5年未晋中级技术职称,且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报名参加培训。
5.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尚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鼓励报名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6.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医学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的人员(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如报考服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培训基地的全科专业可优先录取。
7. 2015年~2017年参加工作,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且培训后继续回原单位工作的,允许报考且不受专业限制,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生
2016年~2017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具有医学学士学位。
(三)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可选择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参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在线报名:2017年7月12~7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单位委派的学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专题网站报名,培训基地现场确认并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2.社会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按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要求直接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专题网站报名,培训基地现场确认并在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3.所有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附件2)及《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q6612805@163.com
(三)现场确认地点
大庆市人民医院,机关楼四楼,毕业后教育科(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41号)。
(四)现场报名材料
1.提供《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大庆市人民医院,毕业后教育科
联系人:刘颖新 孙立影
电 话:0459-6612805,0459-6612693
邮 箱:dq6612805@163.com
四、考录工作
理论考核和面试。百分制。理论考核占总分70%,面试成绩占总分30%.理论考试:单选题70题,基础医学知识(生理、生化、病理、解剖、内科、外科)50%,所申报专业知识50%,时间为60分钟。考试时间在8月7日~8月11日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计划招生名额
共65名,具体专业及计划见附表1.
六、培训方式
(一)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二)本科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接受2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专业型学位博士研究生接受1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学术型学位硕士须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相关待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社[2015]79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卫科教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发放。
八、其他事项
相关信息及表格可在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及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下载。